关于推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牢记“初心”“使命”,充分发挥党建“红色引领”作用,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和各项工作中,根据省社机关党委《关于评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直党字〔2020〕10号)精神,经学院各党总支、支部推荐,学院党委审议,拟推荐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到省社进行表彰。

一、拟推荐表彰的先进集体

香港欲钱料党委、香港欲钱料行政第二党支部。

二、拟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

王海龙、朱仁道、刘大俊、何步新、孟藏珠、赵天祥、桂松、廖步岩。

公示期限为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对学校、他人和自己负责的态度,提供具体线索并向学院纪委、组织人事处反映,电话:63865803、63865811。

组织人事处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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