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暑期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2-23 点击数:

各处室、院部、中心: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各部门要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严格执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 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好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省供销社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暑期放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春季学期放假时间

6月20日起学生放暑假;7月4日起全体教职工放暑假。

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1.8月3日行政人员上班;

2.2018级学生:8月3日开始线上教学,8月8日-9日学生返校,开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2019级学生:9月12日-13日开学返校;

2020级新生:9月20日联合培养本科生开学报到,10月10日-11日其他新生开学报到。(暂定)

三、相关工作安排

1.毕业生工作安排

7月11日-12日毕业生返校,相关部门、各二级学院和毕业班辅导员到校,办理毕业生一站式服务;7月11日上午10:00在学术报告厅举行2020届毕业典礼,通过现场+网络直播方式,组织全体毕业生在线收看。

2.暑期校内人员防控部署

严格执行进入校园管控制度,加强门岗和校园围墙监控管理,扎实做好入校体温测量和实名登记工作。校内参加集训学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员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

3.离校师生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内外所有师生坚持每天及时报告健康状况。师生要做好居家疫情防控,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师生尽量不要外出,保持通讯畅通,原则上不要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学生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辅导员报告。教职工确需离开合肥,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其他教职工须向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教职工确需离开安徽省,须向学院主要领导报备,经批准后方可出行。

4.暑期校园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暑期校内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做好疫情防控巡查,保持联系畅通,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放假前各部门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隐患检查及整改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各部门要提前做好开学准备,保证开学后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

香港欲钱料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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