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处 时间:2021-10-28 点击数:
各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精神,现组织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专业类
特色高水平专业、专业教学资源库、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
(二)课程类
精品课程、示范金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
(三)师资类
教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教坛新秀。
(四)实验实训类
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五)教学研究项目
(六)改革示范类
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
(七)教学成果奖励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八)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二、推荐限额
依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部分项目推荐限额作如下规定:
1、特色高水平专业:2个;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项目:2个
2、精品课程:6门;示范金课:2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4门;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2个
3、教学创新团队:5个; 教学名师:2名;教坛新秀:2名
4、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个
5、教学研究项目:重点和一般:12个(其中重点不超过3个);思政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2个
6、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2个;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改革:2个
7、高等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成果奖:4个
三、申报规定
1、已在安徽省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学院承接类项目或省级质量工程中有立项项目的主持人且未结题的,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
2、其他未尽事宜和要求,请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以及《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的规定执行。
3、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分项目预算待立项后在项目任务书中另行填报。
4、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本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结合学院的实际,宜将2021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计划与本年度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并轨,2021年度不再另行下达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计划。
四、相关要求
1、各院部高度重视,及时布置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并根据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合理统筹安排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2、认真研读《2021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严格遵照申报条件,并按照验收标准对项目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3、本次项目申报通过学院科研系统(/index.html)进行,请各位老师于11月8日前在科研系统完成项目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4、联系人:张翼、刘玮
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551-63865093。
五、评审推荐
科研办汇总申报材料并作形式审查,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或委托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排序,经公示后按照规定的限额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1:2021年度质量工程申报表
附件2:2021质量工程申报指南
附件3:2021年度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