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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25 点击量:

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

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7号)的精神,现启动2016年度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遵照教育厅的要求,我院本年度只能申报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中的重点项目

二、申报的条件和范围

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旨在培育提升高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通过协同创新,实现高校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的整体提高;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校创新成果迅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申报重点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或拥有相应领域的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鼓励高校、企业和产业联盟间围绕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创新和技术问题开展协同攻关。

此项目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三、申报限额

1. 我院总量不超过4项(4项均为重点项目,我院本年度不设立重大项目申报

2.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目前正在承担省教育厅重大重点科研课题类项目、省教育厅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以及省属高校承担国家级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的上述项目。主持省级质量工程类项目中一般研究课题1项而尚未结题者(立项30个月仍未结题者除外),可以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主持2项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类课题而尚未结题者本次不予申报。

四、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项目经费由学院自行统筹解决。若在立项后的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追加项目研究资金,由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期论证验收后可酌情予以追加。若省教育厅拨付其项目经费,以教育厅资助额度为准。教育厅文件中针对本次申报的项目如果明确规定各申报学校必须予以资金配套的,学院将遵照执行;凡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予配套。

五、项目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1日起算。

六、材料报送

1. 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51119日(周四)。

      (学院需在1119日之后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并公示)

2. 报送方式:各申报人直接将材料报送学院科研处。

3. 报送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定稿)一式2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电子版:《申请书》(定稿版,请标注:姓名,如,张三),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4. 其他要求:

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务必保持一致。

 

科研处

2015114

附件:201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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