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处室、院系、部、所、中心: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16-2018年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15〕48号)的精神,现启动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我院同意申报的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1.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旨在研究解决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申报重大项目应有较高水平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要有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参与。重大项目限高校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重点项目。重点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个人兴趣爱好自行确定。重点项目限高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二、申报限额
1.我院总量不超过6项。其中重大项目申报比例不得超过10%。
2. 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经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申报资格)。
三、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3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万元,项目经费由学院自行统筹解决。若在立项后的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实需要追加项目研究资金,由主持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中期论证验收后可酌情予以追加。若省教育厅拨付其项目经费,以教育厅资助额度为准。教育厅文件中针对本次申报的项目如果明确规定各申报学校必须予以资金配套的,学院将遵照执行;凡没有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予配套。
四、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省教育厅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省教育厅质量工程项目中的重大、重点课题类项目的负责人。
(2)主持省级质量工程类项目中一般研究课题1项而尚未结题者(立项30个月仍未结题者除外),可以申报2016年度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或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主持2项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类课题而尚未结题者本次不予申报。
(3)自2012年以来,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查处的。
五、项目研究周期
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第二年的1月1日起算。
六、材料报送
1. 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5年11月19日(周四)。
(学院需在11月19日之后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并公示)
2. 报送方式:各申报人直接将材料报送学院科研处。
3. 报送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定稿)一式2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2)电子版:《申请书》(定稿版,请标注:姓名,如,张三),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4. 其他要求:
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申请书》务必保持一致。
科研处
2015年11月4日
附件:2016年度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