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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欲钱料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学字〔2017〕147号

关于修订《香港欲钱料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学生争先创优,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对原《香港欲钱料三好学生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香港欲钱料

2017年8月8日


香港欲钱料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学生争先创优,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香港欲钱料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职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德育方面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志存高远,坚定信念,有理想、有道德、有正确积极的人生目标;

2.热爱集体,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

3.遵守校纪校规,尊重老师,明礼修身,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爱护公物;

4.每学期德育测评成绩(财贸素养成绩)须在85分及以上。

(二)学习方面

1.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学习勤奋认真;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按时完成作业,提高实践动手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学年综合测评名次位于班级前50%,无不及格课程。

(三)体育与生活方面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进身心健康,体育课程及格以上,体质健康测试体能测试达标;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3.所在宿舍无违纪违禁物品,保持宿舍卫生的整洁,有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

三、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以班级为单位。评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20%,评选名额四舍五入。

四、评选程序

1.各班级辅导员根据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组织学生民主评选、推荐上报;

2.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拟定初选名单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进行汇总审核,确定各学院三好学生初审名单,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上报学校研究审批。

五、表彰奖励

1.三好学生获得者,由学校行文表彰,颁发《三好学生证书》。

2.获奖学生填写《香港欲钱料三好学生审批表》,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六、中专层次学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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