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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欲钱料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学字〔2017〕149号


关于修订《香港欲钱料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院部、中心:

为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激励在文娱体育、劳动卫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积极分子,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对原《香港欲钱料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香港欲钱料

2017年8月8日


香港欲钱料单项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激励在文娱体育、劳动卫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积极分子,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香港欲钱料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高职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爱国爱校,服从大局,关心集体,遵守校纪校规,在某个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

2.学年度考试考查课无不及格课程,两个学期德育测评成绩(财贸素养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

(二)具体条件

此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在各级各类文体比赛中取得优良成绩,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积极完成学校和各学院布置的各项劳动任务(如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大扫除等),自觉维护校园优良环境,认真搞好寝室卫生,为创建星级文明宿舍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活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在校园文化建设、校风班风建设和学生公寓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

4.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和创新实践活动,在科技创新和班风学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比例

单项积极分子每学年评选一次,以班级为单位。评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10%,评选名额四舍五入。

四、评选程序

单项积极分子的评选由辅导员组织学生民主评议,依据评议结果报所在学院;各学院审查确定初选名单报学生处;学生处汇总审核确定单项积极分子初审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五、表彰奖励

1.单项积极分子获得者,由学校行文表彰,颁发《单项积极分子证书》。

2.获奖学生填写《香港欲钱料单项积极分子审批表》,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六、中专层次学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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