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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学字〔2017〕162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级: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7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专科层次的在籍在校学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我校2017-2018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额2696,其中建档立卡学生825人,须享受国家助学金最高标准A档资助;其余评定名额1871人,依据各学院专科层次学生数推荐评审名额如下:

学院

学生数

建档立卡学生

分配名额

B

C

大位会计学院

3168

207

483

276

207

雪岩贸易学院

2056

124

314

190

124

行知管理学院

1571

124

240

116

124

茂荫财金学院

1713

125

261

136

125

朱熹文旅学院

1119

85

171

86

85

云桂信息学院

1890

139

288

149

139

宾虹艺术学院

749

21

114

93

21

合计

12266

825

1871

1046

825

三、评审办法

1.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并被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为:A档每生每年4000元;B档每生每年3000元;C档每生每年2000元。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连续享受国家助学金。

4.具体参见2017年《学生手册》,按照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

四、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准确”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精心组织开展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依据《香港欲钱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数据库。

2.各班级辅导员要做好广泛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通过评选国家助学金,促进校风建设。

3.评审程序为各班级推荐、所在学院审查、学生处审核汇总、学校研究审定、公示。国家助学金评审学生名单须在班级内公示2个工作日,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4.各学院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须经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并提供会议记录材料。

五、报送时间

1.10月16日前,各学院将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2.10月25日前,学生处审核公示国家助学金,10月30日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11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包括: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报告、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文档。

2.国家助学金相关数据信息需通过学生资助在线申请系统同时提交。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的评审报告是国家助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各班级分配名额、班级公示情况和各学院初评结果等情况。

香港欲钱料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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