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皖教助函〔2012〕1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时无需开具“贷款生源地证明”。首次办理的学生,须在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登陆后申请办理;二次办理的学生,使用登录名或身份证登陆系统申请办理。登陆时,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日期的八位数字,如密码修改后遗忘,请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申请由县(区)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将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
2012年毕业的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sls.cdb.com.cn),核对个人和共同借款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学生前往院学生处现场办理确认工作。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需要在7月31日之前完成。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2012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在毕业前须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加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并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在原贷款处办理提前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连续攻读学位(包括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需要申请在连续攻读学位期间继续贴息的,在录取当年的6月底前,向原学校提出申请(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并到贷款机构办理合同变更后,其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按原渠道进行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