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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助函〔2011〕1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组织在校生做好2011年贷款网上申请工作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时无需开具“贷款生源地证明”。首次办理的学生,须在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登陆后申请办理;二次办理的学生,使用登录名或身份证登陆系统申请办理。登陆时,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中出生日期的八位数字,如密码修改后遗忘,请与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由资助中心老师将密码重置为初始密码。

为方便在校生的贷款申请、做好贷款申请人数的预测工作,各院系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须在6月底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网址:www.csls.cdb.com.cn)。

2.做好毕业确认工作

2011年毕业的借款学生要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www.c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贷款确认”申请,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贷款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3.延期还款的办理

对于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毕业学生,学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办理程序为,学生持有继续攻读相关学位的证明文件(录取通知书或学校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前往生源地县(区)资助中心,由县(区)资助中心为学生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此项工作要在毕业当年8月底前完成,没有及时办理的学生将从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付利息。

4.提前还款的办理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具体程序为:每年1-10月的每月10日前,学生联系县(区)资助中心或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发起提前还款申请,同时将应还金额打入本人还款的邮储账户或支付宝账户,开发银行将于当月21日通知邮储或支付宝进行扣款,次月1日起学生可登陆在线服务网站查看是否还款成功。还款未成功的可以继续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及时开具《生源地证明》

首次办理和续放贷款的在校学生均需到院学生处开具“贷款生源地证明”,并持此证明在当地农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和续放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院学生处网页(http://www.aftvc.com/xsc/)。

今年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10月20日。

2.借款学生毕业前还款确认书的签订

2011年毕业的借款学生在毕业前须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加盖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公章并及时与贷款机构进行债务确认,签订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并协商确定具体还款计划。借款学生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3.提前还款的办理

借款学生在毕业前申请提前还贷的,应当填写《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盖章确认。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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