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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封闭学生公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字〔2011〕1号

关于寒假期间封闭学生公寓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班级:

经研究,学生公寓定于1月18日上午11:00封楼,2月24日上午9:00启封。下学期,2月26—27日学生报到,2月28日正式上课。放假前,请同学们注意以下事项:

一、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特别是计算机要妥善保管,以防假期被盗。离开宿舍前,务必要把门锁好、窗户关好、各种电器要断开电源。

二、在离开宿舍前要整理好自己的物品,将自己在室外和阳台上晾晒的衣物及时收回。带齐假期所需要的学习、生活用品,注意携带并保管好“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

三、有空铺的学生宿舍,请清空床铺、书桌、柜子里的物品,下学期将安排部分宿舍调整。

四、未申请下学期住宿的毕业班同学,请本人于封闭宿舍前将个人物品带走。交接完毕的毕业班宿舍,保洁员将集中清理打扫,不负责保管遗留物品。

五、学生公寓封楼期间,无特殊原因的不得随意入内,请同学们给予理解和支持。

六、往返途中及寒假期间,同学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要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度过一个祥和、充实、愉快的寒假。

学生处 总务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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