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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五阶段五主题”教育学生干部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学字〔2009〕38号

关于召开“五阶段五主题”教育

学生干部交流会的通知

各系部、各院系团学组织:

为了深入开展“五阶段五主题”教育,加强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交流,提升我院学生思政工作水平,定于近期召开“五阶段五主题”教育学生干部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院团委学生会、各系部团总支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院社团联合会部长以上干部及各协会会长。

二、时间地点

2010年1月6日下午2:00,在5103教室召开。

三、内容安排

“五阶段五主题”教育学生干部学习心得交流;

院团委、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和各系部分别推荐1名学生干部作交流发言,共计9名学生干部代表,每人时间控制在8—10分钟。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励100元;二等奖1名,奖励80元;三等奖1名,奖励60元。

五、有关要求

1.交流发言内容要紧紧围绕着“五阶段五主题”教育的内涵,即第一学期爱心教育、第二学期形象教育、第三学期责任教育、第四学期创新教育、第五学期创业教育,主要突出以下内容:一是“五阶段五主题”教育读本的学习心得;二是总结本系(部)已开展过的“五阶段五主题”教育活动的特色;三是针对如何深入开展“五阶段五主题”教育,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2.交流发言稿须经系部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于1月4日前交学生处纸质稿、并发电子版,邮箱[email protected]

3.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准备,通过交流学习,进一步推动我院“五阶段五主题”教育活动向纵深化开展。

香港欲钱料学生处、团委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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