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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学字〔2009〕86号

关于做好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教秘字〔2009〕58)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09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新生复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礼明

成员:薛卫敏、陈浩然、邵会如、毛治平、唐学华、邓庆安、程众、杨建平、陶云龙、胡宏萱

二、复查内容

1.新生班主任要认真核对每位学生入学报到所提供各项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等证件材料;利用新生报到系统中电子档案与学生本人进行核对,查验照片是否与学生本人一致,凡学籍电子档案缺少照片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核查。

2.及时要求新生提供中学学籍档案,并利用学生档案中所载高考报名、体检及党团关系材料中所载信息、照片与新生本人逐一核对,对目前仍未交中学学籍档案的学生须说明原因,并督促学生尽快办理,务必于10月15日前交班主任处。

3.复查中发现电子档案、中学学籍档案和学生本人信息、照片有疑似不相符等情况的,及时报学生处进一步核查,经查仍无法确定的由招生就业处向省招生考试院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利用学生本人笔迹进行核查,确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查实后坚决予以取消入学资格,并将相关档案、材料留存学生处备查。

三、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本着对学生、对学院高度负责任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复查工作,立足于早发现、早解决,彻底消除隐患,坚决清理冒名顶替者,实行谁牵头谁落实、谁经办谁负责的层层责任制度,做到分工清晰,责任到人。各系将复查工作报告和复查情况反馈表于10月31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档案按学号顺序整理于10月28日前交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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