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香港欲钱料学生处,当前时间:

关于做好2019级社会扩招学生专项困难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院部:

根据《香港欲钱料社会扩招学生专项困难资助实施办法(试行)》(院学字〔2020〕79号),为认真做好2019级社会扩招学生专项困难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的社会扩招学生。不包括社会扩招学生中已享受财政拨款学费减免的退役军人、校内资助学费减免的孤儿,以及插班跟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等。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服从学院管理,兼顾工学结合,按时完成学院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5.按学年缴清学费,无拖欠学费及相关费用。

三、资助标准

根据社会扩招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度,专项困难资助标准分为二个档次。

A档:资助本人系身体严重残疾(二级及以上)、生活自理困难或本人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退役军人不在国家规定学费资助范围、由本人承担学费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00元。

B档:资助本人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下岗失业人员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四、资助程序

1.学生在线申请。学生本人登录学院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afc.edu.cn/new/index.html),在“助学金”模块中选择“社会扩招学生专项困难资助”,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下列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有原件须逐页拍照上传):

申请A档专项困难资助:学生本人身体严重残疾的须提供残疾证;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近一年的病例、出院小结、费用结算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由本人承担学费的须提供退役证书。

申请B档专项困难资助:须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下岗失业等相应的证件或证明材料。

2.二级学院审核。班级辅导员、所在二级学院及时对社会扩招学生申请资助材料进行在线审核,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认定,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专项困难资助学生建议名单,报送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审核。学生处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专项困难资助初审名单,上报学院研究。

4.学院研究审定。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专项困难资助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资助名单及资助标准。

5.资助审批发放。由学生处制表、财务处审核、学院领导审批,一律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发放。

五、时间安排

1.5月17日前,学生完成在线申请和证明材料上传。

2.5月21日前,班级辅导员、所在二级院部完成在线审核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认定,召开院部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专项困难资助学生建议名单,报送学生处审核。

3.5月26日前,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及证明材料,拟定专项困难资助学生初审名单,上报学院研究。

4.6月11日前,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专项困难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5.6月30日前,学生处制表,财务处审核,学院领导审批后,通过学生本人银行卡发放。

六、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认定标准、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公示制度、严格审批发放、严格资金管理。

2.社招学生在申请专项困难资助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谎报家庭经济困难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学生处

2021年5月6日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