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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调整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中心对3660名获得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了资格复核。其中10名学生已办理退学手续,5人已办理休学手续。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规定:休学5人暂停发放,待学生复学后继续发放;退学10人调整发放。

依据《香港欲钱料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将10名退学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调整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我校新增的重点保障人群。现将调整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1日至5月17日。

对初审名单如有异议,请于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书面方式向学院审计监察处、学生处反映,并注明本人真实姓名、所在班级及联系电话,以便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意见。

监察审计处:电话0551-63865767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暂停发放).xls

附件2: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调减).xls

附件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调增).xls



学生处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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